济南仲裁委为解决保险纠纷开辟“快车道”

2015-11-03 11:02:00来源:大众网作者:郭威

济南仲裁委员会与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举办仲裁服务保险企业座谈会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保险业也迎来转型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仲裁作为一种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有效途径,具有专家断案、一裁终局、便捷高效、不公开审理等特点,能够较好地满足保险行业化解纠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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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0日下午,济南仲裁委员会与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在舜耕山庄联合举办仲裁服务保险企业座谈会。大众网记者 郭威摄
    10月30日下午,济南仲裁委员会与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在舜耕山庄联合举办仲裁服务保险企业座谈会,来自20家财产保险公司的理赔及法务负责人、济南仲裁委员会保险专业仲裁员、济南仲裁办有关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等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据济南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刘昌国介绍,1996年济南仲裁委成立伊始,就与保险业建立了联系。近年来,仲裁因其专家断案、保密性、灵活快捷等特点,逐渐成为保险企业、保险消费者解决保险纠纷的首选途径,现在每年受理保险案件200多件。仲裁委也在服务态度、办案效率、裁决公正性等方面受到保险机构和保险消费者的高度评价,案件当事人满意率和自动履行率均达到95%以上。
    济南仲裁一处处长朱志恒在座谈会上表示,济南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量连续3年在全国排名前4位。近年来,济南仲裁委对案件结构进行调整,对更适合运用仲裁方式化解纠纷的保险、建筑等行业加大服务力度。从社会各界吸收选聘了一批深谙保险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的专家学者、资深律师,组成保险仲裁员队伍,在保险纠纷处理中积累了充足的人才优势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仲裁委受理的保险案件逐年增多,目前共受理涉及山东省内26家保险公司所辖170家分支机构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1300余件,案件调解和解率达60%。
    在会上,各保险公司理赔及法务负责人分别发言,介绍了本公司运用仲裁方式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经验做法,分享了个人对仲裁制度的理解和感受。并就高档车承保伪造出险、异地出险赔付标准制定、保险合同字体设置等具体问题与保险专业仲裁员在现场讨论。

    与会的保险专业仲裁员结合办理保险案件的经验,对保险公司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以及在保单的承保、定损、理赔等环节,应当履行的义务和需要注意的问题作出提醒,建议保险公司重视风险管控,积极应对合同纠纷,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好事实、维护好规则”,共同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郭建中指出,运用仲裁方式化解保险合同纠纷,有利于《保险法》的执行和保险合同的履行,有利于保险公司保险案件的快速处理和结案。市保险行业协会将积极推进保险仲裁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在济南保险业推进仲裁工作的意见》,提高保险公司的仲裁意识。

    济南仲裁委员会主任王道忠在会上提出两点意见,一是探索建立“调裁对接”机制。仲裁委与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企业共同探索“保险案件先调解、调解不成走仲裁”的新路子,希望一些走在前列的保险公司,用成功的典型案例诠释“调裁对接”的优势,推动保险与仲裁的合作迈向更深层次。二是将保险仲裁的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指定更多的保险专家担任保险案件的首席仲裁员,让真正有专业水平和能力的专业人士,对保险案件作出高水平的裁决;不断提升首席仲裁员的专业化水平,研究保险行业的新问题,提出破解问题的新思路,总结新经验;针对各保险公司的需求,制定不同的仲裁服务细则。王道忠主任最后表示,希望仲裁委与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的合作,能实现优势互补,以促进我省保险业更加健康、快速发展。
    济南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魏玉良、刘昌国,济南仲裁办副巡视员王青;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郭建中、副秘书长王海潮出席座谈会,会议由济南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刘昌国主持。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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