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呼之欲出,地方国资国企改革也正开启新的征程。7月31日,“2015山东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论坛”在济南举办,论坛主题为“迎接转型机遇,激发国企活力”,200多位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以及驻鲁金融单位负责人共同探讨了我省地方国资国企改革的新路径。
目的在于提高竞争力
“本轮国资国企改革最终目的就是做大做强国有资本,使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以及它的活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这是改革的关键问题所在。”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冰告诉记者。
刘冰认为,要实现改革目标,需要解决四个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的战略布局问题;二是国有企业的性质界定问题;三是国有资产的监管和运营体制问题;四是国有资产经营效率问题。
据悉,围绕这些问题,我省已开展一系列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文件。2014年,我省出台国企改革“26条”,今年我省又出台《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几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省管企业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山东省省管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山东省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及报告说明制度的暂行办法》等“1+5”的国企改革文件。
刘冰表示,这些文件指向了山东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也是山东在整个国资运营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亟待建立国企分类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在纷繁复杂的改革当中迈出第一步。刘冰表示,首先要合理地对国有企业性质进行界定,确定企业属于哪个类别,然后才能对其进行合理的考核和制度安排,这是改革的前提。按照现在基本的分类方法,把国有企业分为公益性、功能性和竞争性三种类别。在分类的基础上,选择合理的混合所有制形式、产权制度形式。
参与了上海国资改革课题研究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谭志国分享了上海的经验。
在企业分类监管方面,谭志国介绍,上海将所有市属国有企业分成三个类别,竞争类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功能类企业,以完成战略任务或者重大专项任务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公共服务类企业,则以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稳定、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引入社会评价。在规范设置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也匹配了不同的管理结构。
另外,在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平台的时候,上海也是按照分类来组建,在金融领域组建了上海国际集团,所有市属金融企业股权,逐步划转到上海国际集团,经营类组建了上海国盛集团,整合所有相关经营类的股权,谭志国告诉记者。
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现代企业制度不仅仅是建立一套公司架构,更是法治理念的树立,依法经营。
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说:“在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过程中,如果没有形成法治理念,没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改革恐将流于形式。”张巧良强调,国企改革改革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不管是哪个环节、哪个层面上的参与者,形成法治理念都特别重要。
据了解,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发生纠纷后有两种途径可以解决,一是法院诉讼,二是仲裁。济南仲裁委员会主任王道忠介绍,目前经济领域采用仲裁手段的案件越来越多,《仲裁法》规定纠纷在仲裁过程中不公开,仲裁的保密性可有效保护商业秘密,很适用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
济南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刘昌国则表示,在国资国企进行产权确认、产权交易、重组等过程当中都要签订一系列的协议,协议中最好约定一个明确的仲裁机构,有利于方便、快捷、及时的化解纠纷。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孔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