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1日,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成立,标志着我省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更进一步。为树立良好行业形象,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间融资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制定了《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行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对行业标志的使用和管理、民间融资机构的权利和义务、行业标志的保护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山东成为国内首个统一民间融资机构行业标志的省份。
截至2015年11月末,全省已开业民间融资机构481家,注册资本261.56亿元,其中民间资本管理机构436家,注册资本260.13亿元,投资余额232.91亿元,融资余额16.58亿元,累计投资763.85亿元,累计募集资金47.98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45家,注册资本1.43亿元,累计登记资金需求74.63亿元,累计登记资金出借39.74亿元,累计成功对接33.24亿元,对接成功率8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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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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