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丽萍:三类企业可做“市场化债转股”

2018-08-06 14:06:00来源:大众网作者:王景霞 郭威

    8月3日上午,由山东省金融办指导,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中国政法大学金融不良资产研究中心主办,山东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山东森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办,大众网提供媒体支持的第三届中国金融特殊资产交易大会在青岛启幕。

  大众网记者 王景霞 郭威

  在8月4日上午的专题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金融不良资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秦丽萍就“新型不良资产处置方法——市场化债转股”话题发表了主旨演讲。

  “新常态下的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振兴实体经济等战略政策催生了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的重要地位。”秦丽萍认为,在目前国际经营环境复杂的情况下,企业所面的经营压力增大,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债务风险的加剧,在这样的情况下,伴随着政策的支撑,市场化债转股可以作为一种途径和手段来解决企业现在面临的问题。

  秦丽萍指出,要以促进优胜劣汰为目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通过优胜劣汰,对债转股设定了四个负面清单和三个正面清单,“明确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是在金融市场做判断的时候一定要坚守的原则。”她认为,负面清单主要包含四类企业,即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复杂不清企业、落后过剩产能企业,这类企业是不允许做市场化债转股的;正面清单主要包括可逆转企业、成长企业、关键性战略性企业,这三类企业是可以做债转股的。

  “这一轮的债转股并不是新手段,之所以大家对本轮债转股感觉不一样,是因为无论是从政策层面、监管层面,还是操作层面,跟上一轮都有很大区别。”秦丽萍诠释了本轮债转股的特点,“市场化和法治化,基本原则是公平和规范,前提条件是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管理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

  她认为,相比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本轮债转股是主要针对企业,通过市场主导、政策引导方式,支持有发展前景较好,只是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从而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实现降本增效,防范债务风险,以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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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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