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阿县永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主要内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对债务人东阿县永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享有债权,债权本金6400万元。该债权由自然人付崇会以其持有的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6800万元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由东阿县永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姚吉民等126名自然人、东阿通利轴承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的应收账款在最高额7260.49万元的范围内提供质押担保,由东阿鲁西铸造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东阿方舟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鑫亿纺织有限公司、冠县亚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付崇会、陈秀华在最高额7260.49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债权基本情况
我分公司对东阿县永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享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5)济商初字第244号《民事判决书》判定的已判决本金6400万元,已判决收益152万元,已判决违约金49.27万元。2016年4月12日我分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6)鲁01执402号,后法院终结了该次执行程序,2017年3月10日,我分公司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17)鲁01执恢54号。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东阿县永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4576603365U,住所地山东东阿经济开发区(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公共租赁房东首1号楼1-2层),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由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东阿县鲁嘉纺织有限公司、山东鑫亿纺织有限公司及刘善勇等3位自然人出资设立),法定代表人李伟,经营范围:在东阿县区域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开展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的咨询业务。公司登记状态为在册(营业),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维持经营。
四、担保情况
(一)股权质押
由付崇会以其持有的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6800万元股权提供股权质押,并在东阿县工商局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东工商股质登记企设字[2014]第0003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济商初字第2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对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6800万元股权及派生权益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应收账款质押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济商初字第2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对东阿县永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的姚吉民等126名个人、东阿通利轴承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的应收账款在最高额7260.49万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保证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济商初字第2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东阿鲁西铸造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东阿方舟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鑫亿纺织有限公司、冠县亚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付崇会、陈秀华在最高额7260.49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保证人: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10日,住所地东阿县科技工业园,注册号371524228001283,注册资本11500万元,经营范围为本企业自产的纺织品、服装及相关技术的国内销售和出口业务,以及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仪器、仪表、原辅材料、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该公司主要生产纯棉、竹节、弹力、棉麻等各种牛仔布面料,年生产能力1,500万米,拥有先进的气流纺纱机、浆染联合机和束状染色机,并引进世界一流的剑杆和喷气织机120台,并配有烧毛机、预缩烘干及后整理设备,销售模式采用自行销售,订单生产模式,已有固定的客户群,销售渠道比较顺畅、稳定,先后在上海、香港、孟加拉设立三个办事处,产品定位在中、高端领域,染料和原材料的选取紧跟国际绿色环保的主流理念,深受国内外客商的青睐,目前正常生产经营。
2、保证人:东阿方舟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6日,住所地东阿县工业园区香江路东霞光路北,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来祝,经营范围机床、农用机械、风电铸件、汽车配件加工、制造、销售;铁精粉销售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2018年1月30日,东阿县法院已受理破产。
3、保证人:山东鑫亿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4573927890D ,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住所地东阿县工业园区香江路东金光路南,法定代表人许泽滨,经营范围为棉纱加工、销售;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未有吊销、注销登记,目前维持经营。
4、保证人:东阿鲁西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20日,注册号371524228002198,注册资本24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鑫磊,住所地东阿县科技工业园,经营范围铸造件加工、销售;废旧金属回收;钢材、生铁购销、铁精粉、球团、炉料加工、销售。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为在营状态,2018年1月30日,东阿县法院已受理破产。
5、保证人:冠县亚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5587169648P,住所地冠县北四路北侧,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学敬,经营范围在冠县区域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开展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目前经营困难。
6、自然人保证人:付崇会,男,身份证号:372525196509253017, 住东阿县文化街148号,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东阿县永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秀华,女,身份证号:372525196607153044,住东阿县文化街148号,系付崇会配偶。
五、清收进展
(一)诉讼及执行情况
2015年11月6 日,我分公司对主从债务人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2016年2月1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济商初字第2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东阿县永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偿还我分公司买价款6400万元、投资回报收益152万元、违约金492700元(违约金计至2015年10月21日,嗣后至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违约金,以6400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6.55的标准计付);(二)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东阿方舟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鑫亿纺织有限公司、冠县亚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付崇会、陈秀华在最高额7260.49万元的范围内对第一项确定的还款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东阿鲁西铸造有限公司对第一项确定的还款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对东阿县永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的《权利质押清单》中载明的姚吉民等126名个人、东阿通利轴承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的应收账款对第一项确定的还款责任在最高额7260.49万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五)对付崇会持有的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6800万元股权及派生权益在第一项确定的还款责任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判决生效,主从债务人均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2016年4月12日我分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6)鲁01执402号,后法院终结了该次执行程序,2017年3月10日,我分公司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17)鲁01执恢54号。
(二)保全查封情况
1、诉讼阶段的保全查封
我分公司在诉讼期间采取了下列查封保全措施:(1)首封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名下房产三处:东阿房权证铜城字第29325号,东阿县工业园区汇通纺织西1号公租房,面积6074.74㎡;东阿房权证铜城字第29326号,东阿县工业园区汇通纺织东1号公租房,面积6074.74㎡,证号;东阿房权证铜城字第29327号,东阿县工业园区汇通纺织2号公租房,面积5906.74㎡;查封期限自2015年11月18日至2018年11月18日;(2)轮候查封了东阿方舟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两宗土地及其地上三处房产,土地证号为东国用(2011)第1211240-1号,坐落于工业园香江路以东,面积:32112.00㎡,工业出让用地,终止日期:2061年6月3日;土地证号为东国用(2011)第1211240-2号,坐落于工业园香江路以东,面积:32111.00㎡,工业出让用地,终止日期:2061年6月3日;房产证号权证号为东阿产权证工业园字第20543号,坐落于东阿县工业园区香江路东霞光路北,建筑面积4679.49㎡(工业厂房);房产权证号为东阿产权证工业园字第20544号,坐落于东阿县工业园区香江路东霞光路北,建筑面积4233.43㎡(综合办公楼)、981.71㎡(多媒体会议室);房产证号东阿产权证工业园字第31581号,坐落于东阿县工业园区香江路东霞光路北,登记时间2014年6月24日,建筑面积993.48㎡(工业厂房);(3)轮候查封了东阿鲁西铸造有限公司名下一宗土地及地上三处房产:土地证号为东国用(2008)第110828号,位于东阿县科技工业园香江路路东,工业出让用地,面积49385M2,取得日期2008年11月26日,终止日期2058年6月26日;房产证号为东阿房权证铜城字第12976号,位于东阿县科技工业园香江路路东,面积9249.63㎡(工业厂房);房产证号为东阿房权证铜城字第12290号,位于东阿县科技工业园香江路路东,面积10135.8㎡(工业厂房);房产证号为东阿房权证工业园字第31580号,位于东阿县科技工业园香江路路东,面积3648.66㎡。(4)冻结主债务人永丰小贷公司在东阿农商行91501154214105000069账号;(5)查封保证人陈秀华对东阿友谊医院股权出资额4200万元(占注册资金比例70%)。
2、执行阶段的保全查封
在执行期间,我分公司采取了下列保全措施:(1)轮候查封了保证人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名下三处房产和两宗土地:东阿房权证铜城字第08038号房产:该房产位于东阿县香江路东、齐南路北,面积9134.76㎡,登记日期2007年3月16日。东阿房权证铜城字第08039号房产:该房产位于东阿县香江路东、齐南路北,面积2521.13㎡,登记日期2007年3月16日。东阿房权证铜城字第08040号房产,该房产位于东阿县香江路东、齐南路北,面积12298.02㎡,登记日期2007年3月16日,登记时间2013年7月18日;土地证号东国用(2007)第135354号,位于东阿县科技工业园,面积66246㎡,登记时间2007年7月,终止日期2056年8月7日;土地证号东国用(2007)第1354号,位于东阿县香江路东,金光路南,面积26666.7㎡,登记时间2007年17月,终止日期2056年8月7日。(2)轮候查封了保证人付崇会、陈秀华名下房产三处:东阿房权证铜城字第06020号房产,产位于东阿县阿胶街三星人家3号楼3单元1层东户,面积107.04㎡,登记时间2007年10月8日;东阿房权证铜城字第11454号房产,位于东阿县曙光街恒新家园4号楼2单元1-2层东户,面积256.2平米,登记时间2008年5月9日;济建开许字第(2010)139号房产,位于济南市槐荫区银座中心-名寓2-1903,面积72.16㎡。(3)冻结了付崇会持有的东阿农商行牛角店支行117815元股权份额;(4)冻结了陈秀华持有的东阿农商行62402元股权份额。
六、清收亮点
上述债权业经法院判决确认,在诉讼执行期间查封了保证人名下多处房产和土地,有一定市场变现价值,保证人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经营前景预期向好,股权质押应有一定变现价值。
联系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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