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地区:济宁市金乡县
二、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美丽金乡建设,打造生态宜居新金乡,有效解决金乡县生活垃圾处理问题,金乡县人民政府拟建设金乡县垃圾焚烧发电产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金乡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等,包括2×400t/d垃圾焚烧炉,2×34.3t/h余热锅炉,“SNCR炉内喷射脱硝+旋转喷雾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 烟气净化工艺,1×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备一套DCS控制系统。年处理生活垃圾不低于 21.9 万吨、秸秆不低于 7.3 万吨,共计不低于29.2万吨。
四、项目架构和运作模式
(一)政府方:金乡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具有核心竞争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要求的收益应在合理利润空间范围,保证项目整体利益最优。
(三)投资回报方式:可行性缺口补助。
(四)项目的主要收入来源:根据测算,项目运营期年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收入1752万元,年发电收入5396万元,年炉渣收入400万元,年额外处理费用收入80万元,项目运营期内年总收入为7628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
建设期2年,运营期27年。
六、效益分析
经济及社会效益:金乡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金乡县一项重要的垃圾处理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受到县委县府领导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且本项目涉及服务范围广、规模大,提高垃圾处理服务质量,可以改善金乡县的城市卫生环境,同时利用垃圾焚烧发电来拓宽城市电力资源的生产渠道。投资不足将直接导致当地垃圾处理问题及相关区域供电要求。金乡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中引入PPP模式, 则可以弥补政府财政投资的不足,拓宽项目资金来源,有效地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金乡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不仅有利于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实现了政府社会资本、群众的三方良性协作,从而加快金乡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进程,提高投资效率。
七、资金筹集情况及融资需求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14276万元,社会资本以现金形式入股项目公司占股100%。
项目股权结构: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注资占股100%。
融资需求的金额:29593.2万元。
八、保障措施
所选用的担保方式可以足够担保项目公司按合同约定履约,且在出现违约的情形下政府有足够的救济手段即可。如果项目公司的资信水平和项目本身的机制足以确保项目公司不提供履约担保同样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约,且在项目公司违约的情形下,政府有足够的救济手段,则可以不需要项目公司提供履约担保。反言之,如果项目公司资信和项目机制均不足以确保项目公司按合同约定履约,同时项目公司违约时,政府缺乏充足有效的救济手段,则需要项目公司提供适当的履约担保。
九、项目联系人:张玉 联系方式:1556319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