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需求额2.6亿元)
一、项目地区:枣庄市滕州市
二、项目背景
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提升城市品质,根据我市现状,区分轻重缓急和项目成熟度,将“城市新空间项目”作为重点推进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城市新空间项目”位于荆河西岸,人和蓝湾小区以南,茂源大桥北侧。按A、B、C、D四个区域进行建设。其中,A区为人和蓝湾以南解放大桥以北区域;B区为解放大桥南侧至龙泉广场东北角;C区为茂源大桥北侧至龙泉广场东北角;D区为前洪村至小清河两侧。该项目设计规模约24.1万㎡,其中:景观绿化面积约15.3万㎡,建筑面积约23030.57㎡。
四、项目架构和运作模式
(一)政府方:滕州市城市执法局。
(二)社会资本方:成立于1992年的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园林行业最早上市的企业(股票代码:SZ002310),为全球景观行业市值最大的公司。公司目前下辖生态、苗木、景观三大业务板块,致力于打造让城市风景更艺术的城市景观系统、让城市郊区更和谐的美丽城郊系统、让城市生态更平衡的城市水生态系统以及让城市环境更宜居的苗木产业园。
(三)项目采用的投资回报方式:政府付费。
(四)项目的收入以建成的商业网点、娱乐设施,广告收入为主。滕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滕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代表政府以现金1800万元,占股30%,政府股份享有与其他股东同等权利。社会资本以现金形式出资4200万元,占股70%。政府付费资金应纳入支付当年财政预算支出及中期财政规划支出,甲方应提供相应的同级人大审核决议。社会资本承担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和移交等工作。运营期间项目的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属于项目公司。运营期满,甲方支付完毕全部服务费用后,项目所有资产由项目公司无偿移交给滕州市城市执法局。
五、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
项目合作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为9年。
六、效益分析
项目的收入以建成的商业网点、娱乐设施,广告收入为主。
七、资金筹集情况及融资需求
(一)资金筹集情况:资本金构成: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200万元、占70%,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30%;项目总投资3.2亿元人民币,目前,已到位6000万元(资本金)。
(二)融资需求:尚需要融资2.6亿元。目前,工程正在紧张地建设施工中,贷款银行、基金部门尚未落实到位,因建设需要,急需融资2.6亿元人民币。
八、保障措施
政府在法规许可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合作项目提供一定的政策扶持和优惠。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融资实行监管。
九、项目联系人:程风雷 联系方式:18963201199
电子邮箱:cjq0328@sina.cn
<BR style=" clear=all></SPAN></P></DIV></div></bod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