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 > 最新播报

广东"十大创新人物"和"十大创新企业"评选活动启动

2010-04-02 10:59:00    作者:   来源:南方网  

今日(3月31日)下午,由省委宣传部主办,省科技厅、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等20个单位联合组织开展的“广东十大创新人物”和广东十大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简称”双十“评选)在南方新闻网正式启动。

  南方网讯 今日(3月31日)下午,由省委宣传部主办,省科技厅、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等20个单位联合组织开展的“广东十大创新人物”和广东十大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简称”双十“评选)在南方新闻网正式启动。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阎静萍,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总编辑张健,省科技厅副巡视员廖兆龙,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陈心宇,南方新闻网党委书记兼总裁欧阳农跃以及主办、协办、承办单位和有关新闻媒体负责同志出席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领导共同拉起启动杆

  近日,省委宣传部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科学发展,创新广东”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对评选“广东十大创新人物”和“广东十大创新企业”作出部署。该活动紧扣“科学发展,创新广东”主题,通过“双十”评选,宣传推广广东自主创新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在全社会推动形成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自行发明、自主研制、自有品牌的创造精神,实现“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的转变,兴起广东自主创新高潮。

  《通知》指出,参与“广东十大创新人物”评选的,必须是各行各业取得显著创新成果和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国家作出重大贡献并产生广泛影响的先进典型;在不同行业领域大胆创新,成为行业或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和荣誉,创新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在社会推广使用,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依法纳税,积极回报社会。

  参与“广东十大创新企业”评选的,必须是在广东工商部门注册,在广东省内设立并合法经营的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企业经营管理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机制,率先实现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带动其他行业的发展,走创新发展之路,拥有核心技术和自有创新品牌,创新成果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并在社会推广使用;有浓厚的企业文化创新氛围。

  本次“双十”评选,特别明确了参评创新人物和创新企业不能重复交叉,报名者须在5月31日前,提供3000字左右人物或企业事迹材料,500字以内事迹简介,并提供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和有关获奖证书(省部级以上奖项)复印件。参评“广东创新企业”的报名者还须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书复印件。所有材料寄送省委宣传部“双十”评选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gdxjc@163.com.报名表及详细信息可登录南方网(www.southcn.com)下载。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阎静萍讲话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廖兆龙致辞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副总编辑,南方新闻网党委书记、总裁欧阳农跃致辞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处长李和平介绍“科学发展,创新广东”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相关情况

吴毅斐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Baidu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