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 > 最新播报

无民不立 80.6%的人认为银行改革应以人为本

2010-06-08 09:24:00    作者: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少军教授指出,“数钱费”犯众怒反映出国有银行经营中的道德问题 在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教授看来,银行收取“数钱费”犯众怒的背后,反映出企业经营中的道德问题。

  无民不立 80.6%的人认为银行改革应以人为本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少军教授指出,“数钱费”犯众怒反映出国有银行经营中的道德问题

漫画:朱慧卿

  提要:

  银行收取“数钱费”这一事件绝非小事,也并非偶然,它反映出我国银行业务经营中存在的两大问题:首先,我国银行改革过于注重对西方功利主义思想的学习,而忽视了对道义价值观的培养;其次,相对于金融企业来说,个人客户处于弱势地位,我国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人客户却缺乏保护。

  ——刘少军(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

  卢女士在北京某高校内经营一间杂货店,经营过程中经常会积攒下大量硬币。过去,卢女士会将这些硬币存到银行。最近她却选择将硬币全部换给那些需要零钱的小商贩。问及原因,她说:“听说现在到银行去存零钱还要被收费,太不划算了。”

  银行这种做法遭到众多质疑。6月4日,国家发改委、中国银监会紧急叫停该项收费。有关银行也已主动暂停了相关收费,并表示今后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服务收费项目,将慎重考虑,审慎出台。

  银行收取“数钱费”为何会掀起如此大的波澜?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网,进行一项4125人参与的网络民意调查。结果显示,89.3%的受访者对银行收取“数钱费”表示反对,仅5.7%的人支持。

  国有商业银行不能等同于普通商业银行

  “国家发行的货币,为什么流通到我手里以后,我去存钱就要交‘数钱费’?”卢女士百思不解。

  陕西省某国有银行柜台工作人员严晓玲说:“零钞不好过验钞机,必须手点,手点就意味着多花几倍的时间。银行毕竟也是个营利机构,追求利润,所以我觉得收点钞费很正常。”

  据了解,2003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对人民币储蓄开户、销户、同城的同一银行内发生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及大额以下取款业务收费,大额取款业务、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务除外。”可见,按照现行规定,银行收取“数钱费”的行为并不违法。

  既然银行收取“数钱费”有一定道理,又合乎法律规定,为什么却遭到大多数人的反对,以致被有关部门紧急叫停?

  “其实我觉得银行收手续费也不见得不合理,最重要的是要做到透明公开,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一位网易网友的留言道出了大多数人的心声。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郭田勇教授表示,虽然我国银行服务水平较之前有了很大提高,但与许多外资银行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银行改革中和国际接轨应该是全方位的,不能只接轨收费项目,而不接轨服务水平。不提高服务水平,却又提高收费,人们当然不会同意。

  如果满分为100分,公众会给银行服务打多少分?本次调查中,受访者对我国当前银行服务打出的平均得分为63.38分。

  调查中有75.8%的人曾因银行服务差转而选择其他银行。

  在受访者眼中,现在银行服务都存在哪些问题?调查中排在前三位的分别为:排队时间过长(79.8%)、经常有很多窗口不开放(79.1%)、服务收费不合理不透明(54.6%)。接下来依次为:工作人员态度不好(50.2%)、一般顾客与VIP区别服务(45.3%)、常常存在诱导服务(44.4%)、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36.5%)、营业网点少(35.3%)、专业服务水平不够高(33.3%)。

  在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教授看来,银行收取“数钱费”犯众怒的背后,反映出企业经营中的道德问题。银行的社会性要强于普通企业,它就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普通居民发生大量零币存款只是偶然现象,对此收取手续费会让人觉得银行就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商家,这也是拒绝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

  刘少军进一步分析,国有商业银行还不能等同于普通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民企业,其基本的资本来源是全体纳税人的税款,所以它具有更高的社会公益性,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它更应该尽量满足公众的合理业务要求。

吴毅斐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Baidu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