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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逐步降价 调整挤干药价虚高空间

2010-07-01 10:29:00    作者:   来源:中国青年报  

在这个层面,药品有了专利药、原研药、不同类型的新药、仿制药、单独定价药等不同性质的区分,这些对药品的不同界定,直接决定了这些药品在进入市场之后的不同价格梯次。按照现行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已过发明国专利保护期的原研制药品比GMP企业生产的仿制药品,针剂差价率最高可以达到35%,其它剂型差价率最高可以达到30%。

  药价的风吹草动吸引着全社会的关注。6月17日,本报报道部分医保目录药品悄然涨价,当天,国家发改委即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彻查此事。6月底,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

  该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企业自行调价不合理的,要劝诫其恢复原价。如果企业不听规劝,地方价格部门有可能建议招标采购部门取消其招标资格。如果企业对失去中标资格依然不在乎,也可以将情况向国家医保目录制定部门反映,建议重新研究其医保药品资格。

  药价虚高,问题出在哪儿

  不同的人对药价有着不同的理解。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人士看来,药价反映的问题不单纯是价格,而是体制运行中的各种矛盾。如果体制顺了,市场充分竞争了,根本不需要政府管理价格。现有的以药养医体制、医疗领域收入分配制度的扭曲,造成了药价的扭曲。

  “医院还需要药品养着,这也是政策允许的,财政没有那么多投入给医院,医院需要卖药赚钱维持运转。”该人士说,另一方面,医生名义收入不高,但付出的劳动很大。医院建设中有多种多样费用是企业赞助的——医生培训、交流的钱,没有多少是医院出的。如果能把这些养医的费用补偿渠道解决了,收入分配关系理顺了,价格虚高问题就解决了。

  在他看来,从费用总量上看,我国的人均医药费用并不比其他国家高,甚至是较低的。他告诉记者,通过国际对比研究,我国化学药品价格水平比美、日等发达国家,巴西、韩国等亚太新兴经济发达国家都低。

  “问题是,费用构成结构严重不合理。该医疗服务补偿的没有补,该财政出钱的没有出,不该药价承担的却承担了,所以药价虚高。”该人士说,我国老百姓觉得药价高,主要是因为我国的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已启动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将逐步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

  按照这种理解,如果以药养医的体制被打破,医院、医生的补偿机制得到落实,药价虚高的问题就不再是问题。但在当前这个阶段,如何调整药价?

  上述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人士表示,目前的方法是在现行市场价格基础上逐步降价,以适应以药养医体制,边改体制,边完善补偿机制,边挤压价格空间。经过几年调整,逐步把市场已经形成的虚高价格空间挤出去。

  “这种方法符合我国改革的总体思路。挤压价格的频度和力度取决于我们的工作能力,也取决于体制和机制改革的进程。如果体制不改,是推不动的。或者即使推动了也会改回来。”该人士说。

  对于一些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涨价的现象,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企业提价,有些确属成本上涨需要,还有一些是为了应付招标采购,以及影响下一步政府定价。

  “我们并不仅仅看企业提高的价格,企业其实是白忙活。”该人士说。

  据他介绍,国家发改委了解药价主要通过4个渠道,分别是:各地物价部门上报的价格、重点省市的医院购进价、各地招标价,以及重点大型商业公司的交易价。

  他表示,只在一个渠道更改价格没有用,反而会让发改委觉得里面有问题。“从进入医保目录到政府制定限价,法律上并不排斥合理提价,但如果涨价不合理,就会扰乱市场秩序。”

  “国内大量的低水平药厂竞争,厂家必须公关医院。为了在招标中让医院选择自己,一些企业就会在招标前抬价。价格越高,医院加成销售后的利润也就越大,医院就越喜欢这样的药品。”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说,强势的是医院,但医院也委屈,所有医生的奖金都得从药费中来。

  该业内人士说,大家都对药价虚高有意见,但如果从流程上看,好像每个环节都没问题。医院会说,这是卫生部门组织的药品招标,卫生部门则说招标价格是在物价部门限价之下,物价部门说只规定了最高限价,而且是按照相关文件计算出来的,也没有问题。

  “问题出在哪里?”该人士说,看起来应该是数据出了问题,于是矛头指向了招标平台。由于有些招标平台是商业公司运作,确实有时候存在两头骗。但不再使用商业公司的招标平台,就能保证数据的真实吗?如果不能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药价还是会通过其他的方式涨起来。

吴毅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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