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4 10:47:00 作者: 吴黎华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证监会9月3日通报了有中国“PE腐败第一案”之称的李绍武违法违规案处理结果。据通报,国信证券原投行四部总经理李绍武在执业期间,安排亲属或其可以控制的公司以优惠价格入股拟上市公司,获取暴利达到1021.6万元。证监会决定没收李绍武违法所得并处600万元罚款,并认定其为市场禁入者。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证券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尤其是保荐代表人不得通过从事保荐业务等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不仅要对拟上市公司负责,更要对广大投资者负责,要避免任何利益冲突行为的发生。证监会将继续对证券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其违规持股、代持股份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做到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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