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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浙沪苏赣皖闽"打通"ETC 2000多客车需更新信息

2012-07-17 14:03:14     作者: 孙燕    来源: 钱江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ETC,客车,电子标签
[提要] 从8月1日起,浙江将实施新的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凡在2012年6月30日(含)前买的20座、40座客车,都可以前往杭州市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杭州市朝晖路122号)办理安装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办理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0日,逾期办理的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从8月1日起,浙江将实施新的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这使得浙江的车型分类标准将与国家交通运输部规定标准相一致,并实现与上海、江苏等周边省市统一。

  这样一来,周边省市高速公路的不停车收费系统(ETC)也有望实现联网。也就是说,只要你的小车(7座以下)装了ETC电子标签,就可以自由通行在长三角地区的ETC车道上,不用在收费站排队缴费。7座以上已安装ETC的客车(除32座-39座卧铺车外),须到ETC服务处更新信息,才能在长三角各ETC车道间自由通行。

  这次实现ETC联网的包括五省一市,分别是: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安徽和福建。

  20座、40座客车用ETC最划算

  这次收费标准调整的同时,考虑到我省实际情况,对20座、40座装有ETC电子标签的客车,有一定的优惠。

  杭州市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6月30日(含)前买的20座和40座客车,如果安装并使用ETC电子标签付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其车辆通行费标准费率及车次费仍按原标准执行。即20座客车0.4元/车公里,车次费5元/辆次;40座客车0.8元/车公里,车次费10元/辆次。优惠期暂定3年。但2012年6月30日后购置的20座、40座客车,不适用上述优惠政策。

  凡在2012年6月30日(含)前买的20座、40座客车,都可以前往杭州市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杭州市朝晖路122号)办理安装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办理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0日,逾期办理的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已经安装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的20座、40座客车,要前往开户的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窗口或服务网点办理车辆信息更新手续,办理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0日,未办理更新手续的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2000多辆客车需要更新信息

  目前,杭州共有31个收费站,一共有63条ETC专用车道。ETC用户已达2.5万户,其中个人用户1.6万户,单位用户9000多户。这样算来,受此次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影响,需要更新数据的7座以上车辆达2000多辆。

  “ETC实现联网以后,小车通行没有任何障碍,也不需要来我们这里办理更新。但7座以上客车除了32座-39座卧铺车外,我们建议尽快来我们服务处更新相关信息。如果不更新的话,在浙江省内依然可以正常使用,但出了浙江省,ETC电子标签就无法正常使用了。”该负责人说。

  这些天,杭州不停车收费服务处已经指派专人负责车辆信息更新工作,并确定了审核人员,将对20座、40座客车进行行驶证信息核对。

  届时,工作人员将用手持机对车辆已安装的电子标签和不停车收费通行卡进行重新读写,修改车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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