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5 11:51: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5月18日上午,阳光产险应急处理小组将5万元的预付赔款元交到了在“5·13”连霍高速特大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一名驾驶员手中,成为本次事故中第一家预付赔款的保险公司。
据悉,“5·13”连霍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阳光产险立即行动起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处理善后工作,逐个与客户联系,询问事故及伤者的救治情况,并赴医院看望。在阳光产险已接到的10余起报案中,保险客户分属多家不同的省级分公司,这在无形中增加了理赔难度,影响了理赔速度。但鉴于事故重大,阳光产险本着赔好、快赔的原则,正在全力以赴地核查保险损失。
在调查过程中,理赔人员发现由阳光产险山东省分公司承保的一事故车辆驾驶员受伤严重,并已花费医疗费4万余元。考虑到客户实际情况,已无力支付后期医疗费用,阳光产险启动快速理赔机制,与交警沟通后出具垫付通知书,完善手续,于2012年5月18日上午率先预付赔款,并对伤者进行了亲切慰问。此外,还对阳光产险吉林省分公司承保的一客户进行预付赔款。
阳光产险将在随后的时间里继续做好事故的追踪处理,做好赔款准备。(潘学恒)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