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自贸片区联合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青岛市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政策将于2025年4月30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青岛自贸片区以制度创新破解代理服务行业痛点,在规范中介服务领域迈出关键步伐。
近年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但代理服务行业存在的“黑中介”扰乱市场秩序、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登记、虚假材料申报、信息泄露等问题,直接影响企业设立效率和市场公平性,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青岛自贸片区作为山东对外开放的桥头堡,聚焦代理服务关键环节,联合多部门创新管理制度,在全省率先开展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服务管理体系改革试点工作。
据悉,《办法》首创“备案管理+信用约束+联合惩戒”三维监管体系,通过“规范+赋能”双轮驱动,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智慧监管、事后联合惩戒”的全链条管理体系。依托登记注册业务代理人管理系统,规范登记注册中介服务行为,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形成公平公正、有序竞争、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促进市场准入服务业健康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首先是建立“规范+赋能”双轮驱动机制。《办法》对代理人的“服务规范”“禁止行为”“营利性从业要求”作出明确规定,通过建设统一服务标准体系,实现全市服务流程“同城同质”,构建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同时,《办法》通过“成立组织”“行业标准”“协助管理”“行业发展”四个方面,支持行业协会建立社会团体服务标准,提高登记注册代理服务能力水平,赋能代理人自主提升代理服务行业的整体利益及高质量发展。
其次是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智慧监管、事后联合惩戒”全链条管理体系。《办法》要求代理人必须通过“代理人服务管理系统”主动申报代理身份,完成备案登记;登记机关通过代理人服务管理系统和代理人信息库,汇总归集代理人主体信息、代理业务信息和违法违规信息,通过智慧化手段判别代理人,并对代理人实行动态实名管理,同步做好信息公示等相关工作;有效衔接审批、监管业务部门的事后联合惩戒机制,对扰乱市场秩序、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坚决实施行政处罚、行业禁入惩戒。通过事前信用承诺、事中智慧监管、事后联合惩戒的方式,创新构建全链条规范化市场准入新生态。
《办法》的出台不仅重塑了代理服务行业生态,更形成政府监管、行业发展、企业受益的多赢格局,为全国代理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创新样本。
下一步,青岛自贸片区将进一步完善代理服务数智管理生态,建立完善片区登记注册代理服务规范化服务体系,通过审批、监管部门通力协作,打造“服、监、管、控、查”(服务,监督,管理,行业禁入控制,查询公示)联动的代理服务数智管理生态,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初审编辑:孔秀
责任编辑:张新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