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风险提示: 谨记八项基本权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2024-03-12 14:17:05来源:大众网作者:

  在“ 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一定要谨记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借助合法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受尊重权

  相互尊重是前提,差别对待不可取,

  特殊人群不特殊,歧视偏见应消除。

  二、信息安全权

  个人资料不外传,信息安全保障好,

  安全意识常树立,时时刻刻要警惕。

  三、自主选择权

  捆绑销售陷阱多, 自主选择不强迫,

  产品购买看自需,强买强卖不可取。

  四、受教育权

  普及教育常开展,金融知识记心间,

  风险防范意识强,学习权利不能忘。

  五、知情权

  产品情况要知情,虚假宣传都别信,

  风险提示要看清,年化利率要标明。

  六、公平交易权

  办理业务需平等,公平交易是正道,

  内容价格要合理,霸王条款要抗议。

  七、依法求偿权

  依法求偿是权利,投诉监督有武器,

  遇到权益受损失,合理赔偿要争取。

  八、财产安全权

  陌生来电不轻信,财产安全第一条,

  高额回报是套路,投资理财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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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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