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关乎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已成为事关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工作,加快推动构建治理体系,筑牢安全基石。2022年底发布的“数据二十条”重点围绕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做出了专门部署。
“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为推进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供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
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随着数字中国持续建设,数据体量不断增长、面临问题日益错综复杂,对相应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做好“五篇文章”,扎实推进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
推进落实并完善现有政策举措 做好“深化”文章
数据流通安全治理的有关政策不能孤立地来看,而是要与数据产权、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等多项政策串联起来统筹推进。在此基础上,结合政策执行和落实有关情况,深化研究出台数据安全治理领域相关政策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和细则等;结合数据安全治理的各类应用场景需求,加快研究制定个人信息匿名化、重要数据脱敏、数据流通安全审计等相关标准。
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做好“统筹”文章
在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下,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进数据安全治理的重点工作。针对企业数据、公共数据、个人数据等应用场景中涉数据安全的重大问题,数据管理部门会同工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完善协作机制,细化职责分工,建立保障措施。同时,加强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执法协同,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和协同配合,提高监管效能。
加强数据安全技术应用和产业培育 做好“孵育”文章
一方面,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重大平台为依托,加强数据安全技术创新,引导企业根据不同安全等级的数据,采取不同的安全技术进行流通,持续提升安全可信流通、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另一方面,培育安全监测评估、安全审计、数据托管等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培育一批满足高水平动态安全需求的新型数据安全企业,更好地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
开展地方先行先试 做好“试点”文章
参照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区建设等经验与做法,率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等地方开展先行先试,重点聚焦在数据流通交易溯源机制、重点场景安全治理标准、重点场景安全责任界定机制等方面,及时总结试验经验,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推动一批持续提升数据安全治理效能的示范性重大项目。
征集推广典型案例 做好“宣贯”文章
参照数字中国建设典型案例、“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征集的经验与做法,面向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征集并组织发布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既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示范标杆,又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制提供实践依据。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方法,采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方式,对数据安全治理的优秀案例进行公益宣传与推广,营造更加浓厚的社会氛围,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通。
(作者系国家信息中心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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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