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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铝业:公告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事项, 公司于2012年9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16号文《关于核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债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事宜.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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