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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创新篇:幸福人寿特困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2011-11-14 15:52:00     作者: 张元亮 通讯员 任伟    来源: 大众网  

关键词: 保险服务齐鲁行
[提要] 2010年12月29日,幸福人寿山东分公司与历城区卫生局签署协议,为全辖特困群众投保2011年度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特困群众的住院费用在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报销后,剩余部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最高报销20万元。

记者团采访幸福人寿山东分公司关于开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有关情况

 

幸福人寿大病补充医疗受益低保群众陈女士

    大众网11月3日讯记者 张元亮 通讯员 任伟)“保险服务齐鲁行”记者团来到幸福人寿山东分公司,据悉2010年12月29日,幸福人寿山东分公司与历城区卫生局签署协议,为全辖特困群众投保2011年度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特困群众的住院费用在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报销后,剩余部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最高报销20万元。
    承保以来,在幸福人寿总公司和历城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不断地沟通、交流和探讨,幸福人寿山东分公司全面实现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人性化、专业化服务,内容包括:成立了团体/中介部负责人为组长、内勤为技术支持、客服为理赔专员、销售人员为联络人的专项服务小组;在历城区民政局的政务大厅专设了窗口,设置宣传专栏、张贴海报,派专人定期服务;为每一位被保险人制作了服务卡和一封信,详细说明了保险咨询、保险理赔、保障责任等事宜;设置特困群众业务咨询、报案电话专线;为历城区特困群众的医疗理赔开辟了绿色通道,优先处理赔付;向历城区卫生局定期提供理赔报告,并与卫生局定期召开业务协调会,及时沟通、处理各种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开发与新农合医疗报销系统对接的计算机系统,提前主动对被保险人进行走访、慰问,宣传保险政策、协助准备理赔资料、帮助理赔申请,细致、认真地做好理赔前期服务,鼓舞了被保险人战胜病魔的信心和决心,为政府、行业、幸福人寿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这一项目作为历城区政府阳光救助体系的组成部分,为健全和完善全区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缓解特困群众看不起病或因病返贫的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提升了整个行业在社会和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同时,作为与政府合作的首例特困群众医疗保障保险,幸福人寿在理赔前置服务、主动服务、贴心服务等方面的服务创新也得到了政府的认可和特困群众的赞扬,并于今年8月15日,被山东保监局批准为金融创新项目,获得两年的创新保护期。
    幸福人寿也一定会以此为契机,继续秉承“至善至诚,传递幸福”的企业精神,视推动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为己任,利用公司优势,充分整合资源,举全公司之力,积极配合政府,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创新服务,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地把高尚的事业做高尚。

    案例:

    62岁的陈女士,患胃癌住院,共花费71888元,新农合报销20755元,补充医疗报销2次住院费用共计20075元,报销比例提高了28%。陈女士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30元/月,以前看病借钱总担心还不上,治病时心里也不踏实,就怕多花钱。现在投保了幸福人寿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通过保险公司的理赔很快便能还上看病时借的钱,这样不仅减轻了陈女士的经济负担,更减轻了她的精神压力,使她更加积极地配合治疗,增强了她战胜疾病的信心。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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