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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终审判归广药 加多宝:一切才刚刚开始

2012-07-17 07:31:53     作者: 胡笑红赵泽    来源: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王老吉,加多宝,商标许可协议
[提要] 今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用“王老吉”商标。

  王老吉商标终审判归广药

  广药:对方再无翻盘机会

  加多宝:一切才刚刚开始

  专家:商标归属权已无争议

  广药集团昨天宣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7月13日驳回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关于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这意味着旷日持久的王老吉商标纷争以广药的完胜画上句号。不过输了官司的加多宝方面并不气馁,称王老吉商标之争并未结束,“一切才刚刚开始”。

  □事件

  王老吉之争终审宣判

  昨天下午,广药集团在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在北京、合肥等全国18个城市进行同步视频发布。

  会议伊始,广药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秀微宣读了北京一中院的判决书——鸿道集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均不成立,对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60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的〔2012〕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40号申请,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今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用“王老吉”商标。鸿道集团于5月17日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了撤销该裁决的申请。经过近两个月的审理,北京一中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反应

  -广药

  对方再无翻盘机会

  “王老吉商标租赁已于2010年5月到期,广药集团收回商标合法合理。”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倪依东昨天表示,法院判决书上特别指出本判决属于终审判决,这意味着王老吉商标案已尘埃落定,鸿道集团和加多宝再无翻盘机会。

  “6月3日,广药集团推出红罐王老吉产品,但某些企业却通过网络水军在网上抹黑广药,违背事实,故意制造国企与民企的矛盾博取同情,并在媒体、零售终端大肆发布更名等虚假宣传混淆视听。”倪依东称。

  显然,倪依东的矛头直指加多宝。不过有意思的是,倪依东随后又称,为了让王老吉能够更快地从民族品牌升级为世界品牌,欢迎包括加多宝在内有诚意的合作伙伴与广药合作。据其介绍,目前广药下属企业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已与统一、银鹭等全国30多家大型食品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7月份的广药红罐王老吉产量将是6月的10倍以上,8月份的产量将进一步提升,但他拒绝透露销售量。

  对于加多宝的库存王老吉凉茶产品,广药方面表示,为了维护股民、员工以及王老吉品牌的利益,公司将依法继续开展维权活动。

  -加多宝

  商标之争并未结束

  “我们对此裁定表示失望与无奈,但商标之争并没有结束。”加多宝新闻发言人冯志敏昨天表示,北京一中院只是对仲裁委仲裁的两份补充协议判定无效,除此之外,加多宝与广药还签订了第三份独立的《商标许可协议》,这份协议与上述两份补充协议没有任何关系,且不在本次裁决范围之内,是合法有效的。

  冯志敏还重申,根据《商标许可协议》,加多宝对王老吉商标的许可期限至2013年1月19日。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市场上销售的由加多宝生产的王老吉凉茶都是合法合规的,加多宝会采取一切措施保护经销商的合法权益。加多宝认定广药推出的王老吉红罐凉茶在外包装上构成侵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我们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

  对于广药的合作邀请,加多宝方面昨天未作回应。冯志敏强调目前加多宝凉茶的销量非常好,上半年销量同比增长50%以上,“这说明消费者非常乐意接受更名后的加多宝凉茶,经销商对我们也一直非常支持。”

  -专家

  商标归属权已无争议

  “一中院的判决意味着王老吉商标的归属权再无争议,而且从目前来看,加多宝也默认了这一事实。”一直关注该事件的北京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李志起昨天表示,接下来,双方仍会有一些细枝末节的纠纷,但对于广药来说,暂时可以放下包袱,在市场、渠道上发力了,而加多宝也在这一纠纷过程中向外界完成了“现在的加多宝即原来的红罐王老吉”的营销。

  “其实这个结果出来对双方来说是件好事,因为双方都要往前看,关注经营、关注市场才是根本。”李志起表示,至于广药称欢迎包括加多宝在内的企业与之合作,这应该是公关说辞,因为从双方的纠纷过程来看,广药是要下定决心收回商标并全线开发产品,产品线已从凉茶延伸到其他产品,明摆着是不可能和加多宝合作的。

  -股市

  □前事追溯

  1995年广药将红罐王老吉生产销售权益租给加多宝。

  1997年广药与加多宝投资方香港鸿道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广药系两只股票大涨

  昨天,受裁决结果的利好提振,广药集团的两家上市公司广州药业和白云山A的股价表现活跃。广州药业股价盘中大幅上涨,午后一度涨停至33.76元,但尾盘回落,最终收于31.28元,上涨0.59元,涨幅1.92%。白云山A昨天开市起临时停牌,午后复牌也一度涨停,创下最高价28.60元,但随后涨幅收窄,至收盘时股价为26.06元,涨幅不到1%。

  从5月9日仲裁庭作出裁决至昨天,广州药业股价上涨了15.06元,涨幅达到92.85%;白云山A股价上涨了12.24元,涨幅也达到88.57%。

  此前,市场有传闻称两只股票的异动引发了监管部门的调查。昨天,有记者向广州药业总经理吴长海求证此事,但吴长海未明确回应,仅表示股价的上涨表明股民对公司很有信心。

  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订合同,约定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到期。

  2002年至2003年间鸿道集团又与广药签署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延长至2020年(广药方面认为,时任广药总经理的李益民是在收取鸿道集团贿赂后才签署此协议,广药认为此补充协议无效,商标租赁期限应于2010年5月到期)。

  从2008年开始广药与鸿道集团交涉收回商标权,一直未有结果;同年8月,广药向鸿道集团发出第一封律师函,称李益民签署的补充协议无效。

  2011年4月广药向中国国际经贸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裁决要求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5月27日加多宝不服裁决,申请撤销裁决并获立案。

  6月3日广药正式发布红罐王老吉产品。

  7月2日广药启动维权程序,追剿加多宝库存王老吉产品。

  7月13日加多宝亮出一份自称有法律效应的《商标许可协议》,证明加多宝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还在有效期内,并称已向北京一中院反诉广药侵犯加多宝包装装潢权并获立案。

  7月16日广药宣布北京一中院已驳回加多宝撤销原仲裁的申请。

  本报记者胡笑红赵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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