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7 09:02:29 我要评论
来源: 南方日报跌宕起伏的王老吉“红绿之争”或将接近落幕。昨日下午,广药集团在广州市新闻中心召开“王老吉商标新闻发布会”。会上,广药集团正式宣布已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7月13日判决书,驳回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关于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
由于本案属于终审判决,广药集团方面表示,这意味着持续达445天的王老吉商标案件正式以己方的“完胜”大结局。除了首次披露十年来的纠纷细节,广药集团还在会上以“胜利者”姿态再度表示仍有与加多宝合作的可能,称“将依照市场规律公开招揽合作伙伴,欢迎包括加多宝在内的全球诚意伙伴前来合作”。
受此消息提振,昨日广州药业早盘高开,午后一度触及涨停价33.76元,并创下公司股价历史新高。
●南方日报记者 牛思远 欧志葵 赵兵辉
广药集团称维权迫不得已
昨日的发布会上,广药方面除了派出广药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秀微,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倪依东和广州药业总经理、广州王老吉大健康有限公司董事长吴长海外,还请来主管部门广州市国资委综合处的处长陈江正坐镇。
倪依东表示,从2004年加多宝母公司董事长陈鸿道行贿案事发开始,广药就多次主动提出协商解决商标问题,加多宝皆不予回应,走到仲裁这一步实属不得已而为之。仲裁裁决后,广药集团也曾以公函、律师函及由知名人士转达等多种形式希望与鸿道集团加多宝公司协商解决市场遗留问题,但均未得到回应。
“面对持续的市场侵权行为、更名等虚假混淆情况,广药集团无奈之下,全面启动维权行动。”倪依东说,目前已有两起经销商侵权案件获法院立案,也有包括北京、河北、四川、河南等多地工商执法部门查处鸿道集团加多宝侵权王老吉凉茶产品,广州黄埔海关也于7月5日查扣了17吨侵权王老吉凉茶,目前维权行动由代理律师及相关执法部门在继续进行中。
仍愿与加多宝继续合作
6月3日广药集团推出红罐王老吉后,广药集团下属企业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已经与统一、银鹭等全国30多家大型食品生产、供应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董事长吴长海在会上透露,目前与上下游企业合作顺利,“广药版”红罐王老吉凉茶7月份的产量是6月份的10倍以上,8月份产量将进一步提升。“目前红罐王老吉已在全国80%省市进行铺货,广州、北京、福建、浙江都已大面积上市,相信7月底会覆盖全国。”
然而“广药版”红罐王老吉凉茶上市后确实遭遇了一系列狙击。吴长海坦承,“特别是来自于竞争对手这方面的阻力,例如与经销商签的合同或协议里有很多排他性的条款,所以很多供应商一方面想跟广药合作,另外一方面也畏惧这种排他性协议或者合同里的赔偿问题。”
吴长海表示,此次北京第一中院判决后,很多障碍在法律层面就已经排除,未来会加快包括供应链建设和广告投放等市场运作的速度。他同时透露,根据资本运营的发展模式,广药集团还将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合作伙伴。
倪依东则表示,广药集团从2008年到目前一直敞开怀抱与各方的供应商、合作者进行长期共赢发展。加多宝公司在国内长期生产和经营红罐王老吉凉茶,在得到相应回报的前提下,也对这个品牌作出大量的贡献,因此相信加多宝肯定会对这个品牌有深厚的感情。
倪依东称,尽管加多宝老板陈鸿道本人可能不便于进入中国大陆,广药集团仍然愿意“在陈鸿道先生本人认为合适的地方、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时间去谈,这是广药集团能够提出的最有诚意的建设性的意见。”
加多宝亮出神秘协议欲翻盘
然而,加多宝方面却认为“王老吉”商标案仍未完,仍有“翻盘”可能。昨天,加多宝集团告诉记者,该公司手头有其与广药签订的第三份独立的《商标许可协议》,该协议内容是,加多宝对王老吉商标的许可期限至2013年1月19日。“这份协议与此前仲裁裁决的两份商标许可协议没有任何关系。”据透露,目前该公司已就这第三份协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并获受理。
据加多宝集团介绍,5月9日中国仲裁委员会裁定的只是《“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两份协议无效。然而,在2003年5月,该公司与广药集团签订了第三份独立的《商标许可协议》。该协议规定,广药集团授权加多宝集团的母公司鸿道集团独家使用生产和销售“王老吉”红色罐装及瓶装凉茶的权利,使用期限是从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该协议在之前的仲裁程序中,从申请、庭审、裁决都从未涉及。”
据加多宝方面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合同由广药集团于2003年9月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2008年6月11日和2009年6月23日,广药集团还两次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确认鸿道集团在2013年1月19日前拥有“王老吉”红色罐装和瓶装饮料的独家使用权。
加多宝表示,根据这份《商标许可协议》,在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期间,加多宝仍然独家享有使用“王老吉”品牌生产和销售红罐凉茶的权利,除加多宝公司之外的任何企业和个人生产和销售带有“王老吉”字样的红色罐装及瓶装凉茶都是侵权行为,加多宝集团有权对其提出法律追诉。
不过,对于这份被加多宝称为独立的第三份协议,广药方面则称,该合同是此前被判无效的两份补充协议的附属备案合同,用于工商备案。两份补充协议已经被裁定无效,附属备案合同亦无效。
记者发现,加多宝在诉讼大战中“再战”广药的不仅有“王老吉”商标,该公司最近还增加起诉广药版“王老吉”侵权案。“广药集团推出了一款外包装完全模仿加多宝的‘王老吉’的红罐凉茶,已经对我们造成了侵权。”据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称,就广药版红罐凉茶的包装装潢侵权一案,该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并获立案。“下一阶段,我们一定会把这个包装装潢的侵权案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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