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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甲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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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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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天安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甲种) 险种类别 家庭财产 所属公司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范围 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抵押贷款用于个人居住的借款个人 保险期间 自《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按照《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规定应清偿全部贷款本 保险责任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 2、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损失所支付合理的、必要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该项费用以出险当时的保险金额为限。 还贷保证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致使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造成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贷责任的,由保险人按规定的偿付比例承担被保险人出险当时《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全部或部分还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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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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