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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幸福家庭财产综合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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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天安幸福家庭财产综合险 险种类别 家庭财产 所属公司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期间 一年 保险责任 一、本保险的承保责任分为火灾险、综合灾害险两种,被保险人可任选一种或全部。被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时,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订明的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1、火灾险 承保本险别,本公司负责赔偿因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 2、综合灾害险 承保本险别,本公司负责赔偿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 (1) 暴风、暴雨、雷击、冰雹、雪灾、洪水、海啸、飓风、台风、龙卷风; (2) 地面突然塌陷,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塌陷; (3) 水箱、水管、水暖管爆裂,但该水箱、水管或水暖管装置本身的损失不予赔偿; (4) 遭受机动车辆的撞击,但不包括非机动车、助动车和家庭成员驾驶机动车的撞击; (5) 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以及外界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 二、发生本保险单上订明的承保险别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本公司还承担被保险人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以及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上述损失和费用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房屋及室内家庭财产总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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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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