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一张保单,三代受益 组合销售,现金返还快 投保年龄越小,收益越大 现金返还容易“包装” 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全残,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的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后的第四个保单周年日及其后每第两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生存,则我们按该保单周年日的保险金额的6%给付“生存保险金”予生存金受益人。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年满一百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仍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予生存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投保说明
投保年龄:30天——60周岁 缴费方式: 10年、20年、缴至60周岁 保障期间:至100周岁
其他提示 保障是保险的基本功能,储蓄是保险保障功能的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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