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投资自主,长期规划 专家理财,值得托付 五种账户,灵活转换 交费灵活,自由变现 费用透明,信息公开 长期持有,额外奖励
投保事项
投保年龄:出生30天至60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99周岁 保险费:投保时一次性交纳,最低数额为10000元;犹豫期过后可随时追加保险费,每次最低数额为2000元。 保单利益演示 王先生今年35岁,目前有一笔10万元的闲置资金。为了使个人资产实现长期合理的规划,在比较了市场上众多的理财产品后,王先生选择购买了恒安标准黄金标准投资连结保险,其各保单年度年末的保险单账户价值演示如下:
※ 在保险期间内,王先生既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随时追加投资,又可以通过部分领取账户价值随时变现。 ※ 如果王先生在前5年没有申请部分领取,则可在第6年至第10年获得一定额度的特别奖金。 特别奖金=特别奖金发放比例×(趸交保险费-趸交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当时的保险单账户价值)
※ 在王先生99岁时,还可以获得相当于保险单账户价值的祝寿保险金。 ※ 若王先生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则可获得相当于101%倍保险单账户价值的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其中首年给付为105%倍保险单账户价值)。 特别提示 1. 该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实际投资收益可能出现负值。 2. 该演示中投资账户分配比例为:现金型账户10%,债券型账户20%,平衡型账户30%,成长型账户20%,进取型账户20%。 3. 该演示中趸交保险费和特别奖金的演示均为保单年度初值,各项保险利益的演示均为保单年度末值。 费用说明 本保险收取以下费用:初始费用、买卖价差、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账户转换手续费、退保费用(含部分领取)。 温馨提示 合同解除
如果您在10天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的全部保险费;如果您在10天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我们将扣除一定比例的退保费用后向您返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除外责任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您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或自残行为; 3.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5.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6.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7.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 8.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 9.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以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本宣传材料为帮助客户理解保险条款所用,详细规定以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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