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 低廉的保费投入,高额的身价保障 定期保障,灵活满足各种不同保障需求的客户人群 保障利益 被保险人一年内因疾病身故,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本合同终止 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 投保人累计所交的本合同保险费(无息)。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本合同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特征 投保年龄:16周岁至60周岁 保险期间:10/20/30年 缴费期间:趸缴/同保险期间(分别为10/20/30年) 案例说明 王先生30岁投保《吉祥相伴定期保险》50万元。若考虑不同的保障期,保费缴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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