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意义 年轻的时候,我们努力拼搏,追求着或已经过上美好的生活!
但未来的不确定,还是让我们忧虑,晚年的生活是否美好依然?
利泰来,让您拥有65岁的淡定!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 55周岁 销售区域:深圳 产品特色 满期给付 颐养天年: 充足满期保险金,助您安享晚年生活,颐养天年。 生命关爱 提前给付: 末期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助您达成未了的心愿。 红利分享 抵御通胀: 在享有各项保障的同时使您的投资得到增值(该红利为非保证利益)。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将给付等同于保险金额的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给付等同于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全残,给付等同于保险金额的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自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或最后复效日起一年后(以较迟者为准),如果被保险人患有医学及临床上平均存活期在6个月以下的末期疾病时,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投保示例 邱先生,30周岁,外资企业的部门主管,年薪7万元左右,事业发展可谓蒸蒸日上。邱先生是一个对家庭非常有责任心的人,同时对自己的未来也有良好的规划。
邱先生比较关注自己的养老问题,他选择了中英人寿利泰来两全保险(分红型),缴费期25年,每月付出约879元的保费,即可在保险期内享有300,000元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障;若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邱先生可获得300,000元的满期金作为养老金使用,这笔养老金能使邱先生安享晚年生活,颐养天年。此外,在保险单有效期内,邱先生还可以根据中英人寿的经营情况获得红利,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除外责任 如果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或患末期疾病,我们将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1.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或故意自伤; 2. 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伤害; 3.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5. 被保险人犯罪行为、拒捕。
声明:本说明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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