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2 10:13:00 作者: 刘伟 来源: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刘伟)治理寿险销售误导问题是保监会今年的工作重点,但是如何治理、出了问题又该如何处罚,一直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针对这一问题,保监会出台了《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险企在明年2月前正式完成内部追究方案。
保监会要求,因销售误导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被监管部门下发监管函或者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因销售误导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造成系统性风险的情形,保险公司应对直接及间接责任人予以追究处罚,处理的方式包括综合采取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分等方式,其中最重的纪律处分为开除。
据了解,今年以来监管部门也在大力治理人身险销售误导问题,先后对人身险销售误导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建立治理销售误导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此次又增设了销售误导追责机制。此《意见》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保险公司还要在2月1日前上报公司内部追责方案,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要求险企将责任追究到个人是治理销售误导的重要一环,这样一来监管部门不但能够治理具体的销售误导行为,还能够有效监督保险公司内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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