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5 09:41: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相关链接: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03年,是中国历史悠久的啤酒制造厂商。2008年北京奥运会赞助商,目前品牌价值426.18亿元,居中国啤酒行业首位,跻身世界品牌500强。
1993年青岛啤酒股票在香港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中国首家在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目前青岛啤酒在中国北京、上海、广东等19个省、市、自治区拥有50多家啤酒生产基地。
青岛啤酒远销美国、德国、日本、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巴西、墨西哥等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啤酒行业权威报告Barth Report显示,青岛啤酒为世界第六大啤酒厂商。
青岛啤酒几乎囊括了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来所举办的啤酒质量评比的所有金奖,并在世界各地举办的国际评比大赛中多次荣获金奖。1906年,建厂仅三年的青岛啤酒在慕尼黑啤酒博览会上荣获金奖;20世纪80年代三次在美国国际啤酒大赛上荣登榜首;在2005年(首届)和2008年(第二届)连续两届入选英国《金融时报》发布的“中国十大世界级品牌”。2009年,青岛啤酒荣获“公司治理专项奖——2009年度董事会奖”和“世界品牌500强”等诸项荣誉,并第七次荣获“中国最受尊敬企业”殊荣。2010年再次荣获“中国最佳雇主企业”称号;入选《财富》“2010最受赞赏的中国公司”。
青岛啤酒以“成为拥有全球影响力品牌的国际化大公司”为愿景,将不断创新,“用我们的激情,酿造全球消费者喜好的啤酒,为生活创造快乐!”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