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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实业:签署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签订的仅为框架意向书,属股权转让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该意向书是否能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尚不确定: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尚未开始;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实施尚需要签订相关正式的协议或合同,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
  ●本意向书及其后续的协议或合同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待最终交易价款确定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电缆业的综合竞争力,引进战略投资者,拓宽市场份额及销售渠道,不断提升电缆业的收入和利润水平,以加强在电缆行业的地位,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提升综合运营效益,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金桥恒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恒泰")经充分协商, 就金桥恒泰受让公司持有的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牟电缆")部分股权事宜于2012年11月14日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
  一,相关公司情况1,北京金桥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桥恒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 法定代表人田松林,注册地为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内东街中里9-17号3号楼332房间,注册资本2亿元港币,投资总额6亿元港币, 是恒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08046HK)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致力于国内地面数字电视网络设备集成业务,研究,设计,开发及系统集成和网络建设维护.
  2,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5月, 是公司控股83.07%的子公司,注册资本6112.10万美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小型物理发泡电缆;小同轴,接入网电缆;超五类,六类高速数据传输电缆.
  二,意向书主要内容1,转让标的公司拟将持有新牟电缆40%的股权转让给金桥恒泰.双方力争在2012年11月中旬启动基于此次股权转让的尽职调查(含审计,评估).
  2,交易价格本意向书签订后, 以由公司聘请并经双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及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资产价值为基础, 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股权的价格.
  3,付款方式及时间以现金方式付款.金桥恒泰于本意向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 其余款项支付双方将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书中另行约定.若本次交易不成立, 保证金可退回,因本次事项发生的审计,评估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其他若本次交易成立,双方同意对新牟电缆原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在新牟电缆董事会中占有具有表决权的多数席位.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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