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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年内扩至11省市 减税效果渐显现

2012-11-06 15:03:00     作者: 种卿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关键词: 营改增 减税 试点企业 白景明 经济日报
[提要] 我国将有12省市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包括北京、上海、广州、福建、浙江等9个省、直辖市及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就在“营改增”的减税效果显现的同时,税制转换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随之放大,如何让中小企业真正从税收改革中受惠,又在何时将新税制推至全国将是未来要思考的问题。

  中新网11月6日电(财经频道 种卿) 截止今年12月1日,我国将有12省市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包括北京、上海、广州、福建、浙江等9个省、直辖市及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值得关注的是,就在“营改增”的减税效果显现的同时,税制转换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随之放大,如何让中小企业真正从税收改革中受惠,又在何时将新税制推至全国将是未来要思考的问题。

  减税效果逐步显现

  2012年1月1日,我国酝酿多年的“营改增”以在上海部分行业率先开展的方式正式破冰,包括交通运输业和研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6项现代服务业在内(即1+6行业),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上海改革试点以来,总体运行平稳,纳税人按时申报,税款征收正常,社会评价正面。今年上半年,上海共有13.9万户企业经确认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截至6月,上述试点企业的应纳增值税累计为104.9亿元。与原来实行营业税税制相比,上海试点企业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上半年整体减轻税收负担约44.5亿元。据有关机构估计,今年上海全年“营改增”减负额度将超200亿元。

  在上海“营改增”试点小有成效后,今年下半年,试点推进速度大幅加快。7月25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8月1日开始至年底前,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将陆续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等8个省、直辖市及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

  随后,北京市于9月1日正式启动“营改增”试点,江苏、安徽两省于10月1日跟进,预计北京每年总减收约165亿元。近期,北京还设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财政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对“营改增”试点企业的财政扶持。

  据新华网最新报道显示,截至10月22日24时,北京市“营改增”纳税人已申报13.9万户,纳税申报率达到了99.9%,共计入库改征增值税税款13.3亿元。这标志着北京市“营改增”新旧税制转换工作初战告捷。

  11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深圳、厦门市刚刚完成税制转换工作;而天津、浙江、湖北则将于12月1日启动试点。《中国证券报》2日报道称,除上海以外的试点省市年减税或减收规模近800亿元。其中江苏省减收近100亿元;浙江省减税约60亿元;北京减收165亿元;天津减税11亿元;广东(含深圳)最多可减税150亿元;福建(不含厦门)减税13亿元;厦门减税12亿元;安徽减收27亿元;湖北减税40亿元。

  此外,《经济日报》4日报道称,下一步“营改增”试点范围和行业还将扩大,抵扣链条将逐步完善,进项抵扣也将更加充分。随着试点企业业务范围开拓和有关配套措施逐步到位,“营改增”试点企业减税效果将进一步显现。

  全国试点行业成悬念

  下半年,“营改增”试点牵起了一轮小高潮,借由上海市的成功经验,各地对税制改革后减税效果的预计普遍乐观。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何代欣对本报记者表示,已经近乎完成转型升级的上海不具有全国代表性,不能因此对“营改增”在其他地区的试点过于乐观。

  与此同时,《瞭望》新闻周刊5日报道也指出,“营业税重复征税的缺陷,造成产业分工越细,重复征收的次数越多,税负就越高,不利于产业分工细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回顾指出,“这些年实际上也想改,但一直没找到适当的机会。”

  另外,从“营改增”试点情况看,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并尽快将改革推向全国,是未来的重点也是难点。根据国务院部署,2013年将会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而正如一些专家指出的,选择哪个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是深化“营改增”的关键。

  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未来试点行业应选择适应增值税征收特点的、进项税额容易确认的行业,选择的行业还应具有典型性。

  “目前在哪个行业率先试点还难估计,交通运输业的可能性较大,因为交通运输业涉及的范围广,而且已经出现税负增加的问题,需要通过加快改革速度来解决。” 普华永道中国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在接受《新华每日电讯》采访时如是说。(中新网财经频道)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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