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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不让加多宝用红罐 起诉加多宝侵犯知名商品装潢权

2012-07-10 15:34:48     作者: 胡审兵 李丽君    来源: 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加多宝,广药集团,知名商品
[提要] 继商标权争夺之后,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公司开始打起市场争夺战——针对“王老吉”知名商品装潢权的争夺。据广药集团透露,7月5日,广州黄埔海关已经扣留了部分涉嫌侵犯“王老吉”商标权益的加多宝产品,产品总重量达17000千克。

  继商标权争夺之后,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公司开始打起市场争夺战——针对“王老吉”知名商品装潢权的争夺。昨日下午,广药集团两家代理律师事务所再度召开媒体沟通会,对外公布维权行动的最新进展,称加多宝凉茶侵犯了王老吉知名商品装潢权,广药集团已经向法院起诉并获立案。

  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广药起诉鸿道集团

  根据广药集团提供的材料,当天的媒体沟通会主要就加多宝涉嫌侵犯王老吉知名商品装潢权、涉嫌虚假宣传、各地工商部门查扣加多宝生产的王老吉凉茶以及消费者起诉加多宝侵权等四方面内容。

  据了解,7月4日,广药集团两家代理律师事务所宣布将就鸿道集团及加多宝公司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生产、批发、销售、出口等行为全面启动诉讼程序。

  沟通会上,广药集团代理律师强调,鸿道集团是在广药集团的授权之下,才拥有红罐和红瓶王老吉生产经营权的。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5月9日的仲裁结果,从2010年5月2日起,鸿道集团就不能够生产和销售王老吉凉茶,因此市面上存在的非广药集团授权的红罐和红瓶王老吉皆为违法侵权产品。

  代理律师指出,红罐装潢已成为“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具有独占性、排他性、未经该知名商品所有人许可,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使用相同、相近的产品,否则构成侵权。

  广州明境律师事务所表示,目前已代表广药集团向鸿道集团、加多宝集团的侵权行为采取了法律诉讼,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此前,郑州、北京等地,工商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加多宝违法销售侵权王老吉凉茶之后,已经采取行动,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多地遭查处。

  据广药集团透露,7月5日,广州黄埔海关已经扣留了部分涉嫌侵犯“王老吉”商标权益的加多宝产品,产品总重量达17000千克。

  加多宝:拥有红色罐装包装装潢权

  针对7月4日广药集团起诉加多宝及销售商侵权一事,加多宝官网在7月5日发布声明称,现在市场上流通销售的带有“王老吉”商标的凉茶产品是在裁决生效之前生产、并且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支付过商标使用费的,是合法的,指出“双方的仲裁案件目前仍在诉讼期”。

  昨日,记者登录加多宝官网依然能找到该声明,声明还称加多宝集团拥有红色罐装的包装装潢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广药推出红色罐装凉茶侵犯了加多宝的权利,是违法的”。

  对此,广药方面昨日回应称,加多宝是单方面支付商标使用费,企图以此使付费使用商标成事实。但是,广药已经两度委托律师发函给鸿道集团和加多宝公司,“不承认不确认”这笔商标使用费。该笔商标使用费目前仍存于广药集团,“未动分文”。

  本地采访:广药诉王老吉知名商品装潢权恐存在争议

  就昨日沟通会上,广药集团向法院起诉鸿道集团“加多宝凉茶侵犯了王老吉知名商品装潢权”这一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专业人士河南先风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乐天。

  “从起诉的理由看,他们这次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中的第二款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王乐天说,这里存在两个有争议的问题,一是版权,也叫著作权。著作权保护期限为50年,这就要看这个外包装潢是谁设计的,如果是广药当时设计的,并能拿出证据证明版权是他们的,他不让加多宝使用是有可能的。反之,如果是加多宝的著作权,那么广药就不能使用。

  第二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就是“知名品牌”。王乐天说,先看王老吉是不是知名品牌,如果是,那么广药集团在许可给鸿道集团使用时是不是知名品牌,这个知名品牌是由谁创造的,大家会质疑。

  王乐天通过专利网检索,结果显示,广药集团在许可之前只有两个外观专利,也不是红色罐装的,绝大部分“王老吉”、“加多宝”的红色外包装专利都是由加多宝申请的。“而且是1995年申请的,按照专利法期限的规定它们都已经无效了”,王乐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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