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2 13:28:00 作者: 岩雪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日前业内有传言称,天津市工商局对当地私募股权投资(PE)行业展开大范围整顿,注册于滨海新区的股权投资企业均需注销或迁出,甚至已在国家发改委备案的企业也将面临同等待遇。对此,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局行政审批处向证券时报记者证实,“我们并没有收到相关通知要求。”
由于占有国家政策层面先机,借助对滨海新区先试先行的政策东风,天津最早提出“打造中国股权投资中心”的口号,早期凭借较低的注册门槛吸引了大批股权投资机构注册,但在近两年的发展中,由于非法集资问题的出现,股权投资市场规范发展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针对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在国家收紧股权投资企业监管的大环境下,天津亦打出重拳,从去年7月出台《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到今年3月出台《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监管部门对股权投资行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对股权投资企业的监管要求也进一步提升。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在《补充通知》中,要求对存量股权投资企业及管理机构实行分类备案。《补充通知》提出,对于募资与投资状态长期存在异常比如缺乏实际到位资金、未展开投资、未进行资金托管及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将要求其注销或迁出,但是不包括国家发改委备案的企业。
“借助滨海新区政策先试先行的东风,天津早期凭借较低的注册门槛吸引了大批股权投资机构注册,但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目前对股权投资监管的不断升级,意味着天津市要求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实现从‘求量’到‘求质’的转变。”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罗玉表示。
《补充通知》明确要求对存量股权投资企业及管理机构实行分类备案。对存量股权投资企业的监管分三类:其一,对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的存量基金,要确保并证明有限合伙人(LP)的最低出资额为100万;其二,已有项目投资的存量基金,LP出资仍需证明在100万以上;其三,不满足上述两类条件的存量基金,运作不规范的,将被要求规范整改,逾期将被注销资格。《补充通知》的出台意味着天津监管部门对目前存在的空头基金的集中整顿全面展开,第三类存量股权投资企业将会是整顿重点。
罗玉认为,加强股权投资注册监管已成为全国自上而下的政策取向,未来在我国经济较发达地区对股权投资的监管必然更为规范、严格。因此,不少股权投资机构开始将目光转向拥有更多项目资源及政策优惠的中西部地区,考虑在当地注册股权投资基金。以新疆为例,股权投资类企业已从去年年初的十余家发展到目前300多家。
据了解,截至目前,天津在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股权管理基金已达1800多家,位居全国第一;而目前在天津市商业银行共托管基金1700多亿元,其中600多亿元支持该市实体经济的发展,主要投资航空航天、金融、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国家急需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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