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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2年8月20日收到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公司(简称: 东方证券)《关于更换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新股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公司原保荐代表人许劲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2010年公开增发股票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刘丽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 公司2010年公开增发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旭巍先生和刘丽女士,持续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时为止.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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