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山东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股东, 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12]88号)要求, 现将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一,规范运作承诺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为公司注入部分零售资产, 曾承诺保证与本公司之间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该承诺无履行期限,承诺在正常履行中.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曾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未来商业零售业务的发展规划将以本公司为主导, 并将本公司作为未来整合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商业零售业务资源的唯一主体,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本公司之外的商业零售业务全部纳入上市公司, 以从根本上消除潜在同业竞争之可能性.
该承诺无履行期限,承诺在正常履行中.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已陆续多次将其所控制的本公司之外的部分零售业务纳入本公司.
三,股份限售承诺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时, 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 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世界贸易中心承诺该次发行中认购的公司全部股份,自该次发行结束之日即2010年3月4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流通或转让.
承诺限售期将于2013年3月4日到期,承诺在正常履行中.
四,租赁物业权属瑕疵有关承诺鉴于公司部分门店经营场所出租人的权属存在瑕疵, 如果本公司因经营场所稳定性问题而蒙受经济损失,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承担该等损失.
该承诺无履行期限.公司未因租赁物业权属瑕疵发生损失.
一,规范运作承诺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为公司注入部分零售资产, 曾承诺保证与本公司之间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该承诺无履行期限,承诺在正常履行中.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曾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未来商业零售业务的发展规划将以本公司为主导, 并将本公司作为未来整合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商业零售业务资源的唯一主体,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本公司之外的商业零售业务全部纳入上市公司, 以从根本上消除潜在同业竞争之可能性.
该承诺无履行期限,承诺在正常履行中.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已陆续多次将其所控制的本公司之外的部分零售业务纳入本公司.
三,股份限售承诺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时, 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 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世界贸易中心承诺该次发行中认购的公司全部股份,自该次发行结束之日即2010年3月4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流通或转让.
承诺限售期将于2013年3月4日到期,承诺在正常履行中.
四,租赁物业权属瑕疵有关承诺鉴于公司部分门店经营场所出租人的权属存在瑕疵, 如果本公司因经营场所稳定性问题而蒙受经济损失,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承担该等损失.
该承诺无履行期限.公司未因租赁物业权属瑕疵发生损失.
银座股份:优质百货龙头,业绩或现拐点
银座股份: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银座股份"更正公告
"银座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银座股份"2010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银座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银座股份"关于保荐代表人变更公告
银座股份:收入翻番 利润反下滑
银座股份:合理价值在30.2元以上,增持
"银座股份"2010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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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