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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高

2012-10-11 08:50:00     作者: 黄露玲 单青    来源: 大众网--大众日报  

关键词: 补助标准 困难补助 遗属 长清区 因工死亡
[提要] 按照省里的统一规定,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上调至460元,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上调至410元。

  □记 者 黄露玲 单青

  通讯员 王东 田冬 报道

  本报讯 自7月1日起,济南市上调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各县(市)、区新的执行标准分别上调至每人每月460元和410元,最高每人每月上涨100元。新的补助标准和补发金额于10月份一并发放到位。

  按照省里的统一规定,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上调至460元,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上调至410元。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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