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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年内试点取消药品加成

覆盖五家县直公立医疗机构,确保药价下降15%左右

2012-11-14 09:33: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齐鲁晚报  

关键词: 取消药品 邹平县 药品价格 公立医院 医疗机构
[提要] 13日下午,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召开。据邹平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介绍,邹平县共有县直公立医疗机构5所,其中包括邹平县人民医院、邹平县中医院、中心医院3所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和邹平县妇保院、结防所2所专业医疗机构。

  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 张牟幸子) 13日下午,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会议确定邹平县5所县直医疗机构分阶次实行改革,并初步定于2012年12月31日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据邹平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介绍,邹平县共有县直公立医疗机构5所,其中包括邹平县人民医院、邹平县中医院、中心医院3所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和邹平县妇保院、结防所2所专业医疗机构。国家确定邹平县人民医院为试点单位,但是经过研究,初步决定邹平县5所公立医疗机构分阶次实施改革。邹平县政府还制定了《邹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草案)》,初步定于2012年12月31日前取消药品加成,并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调整到位。
  据了解,为了切断药品与医疗结构和人员之间的联系,对县级公立医院配备使用的各种品规基本药物,都要按照基层基本药物的采购办法进行省级集中采购,试点医院不再自行采购,配备使用的常用药品,也要按照要求进行集中采购。目前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为15%,取消药品加成后,要确保试点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并结合滨州市实际情况,侧重提高诊疗、手术、护理等项目价格,原则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总量不超过2011年度药品合理价差总量的80%。为了更好地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的部分全部由医保支付。
  对于公立医院改革所面临的问题,邹平县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最大的问题还是财政补贴是否及时到位,要在减轻老百姓看病负担的同时,保证医务人员的正常收入。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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