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 > 保险资讯
本站搜索:

阳光有情 大爱无疆

阳光财产保险新疆分公司为车祸受伤女孩“香香”预付10万元赔款进行手术

2012-08-17 15:37: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关键词: 阳光财产保险 新疆分公司 车祸受伤女孩 “香香” 预付 10万元 赔款 进行手术
[提要] 2012年8月9日,新疆都市消费晨报刊登的一篇题为《十万元人民币——香香一条腿(肇事司机仍在筹钱)》的新闻,引起了阳光产险新疆分公司的高度重视。

    2012年8月9日,新疆都市消费晨报刊登的一篇题为《十万元人民币——香香一条腿(肇事司机仍在筹钱)》的新闻,引起了阳光产险新疆分公司的高度重视。

    事情源自7月22日在乌鲁木齐市昌乐园小区附近发生的一场意外交通事故,一位刚满四岁的小女孩香香(化名)被一辆大卡车碾压。8月6日,因为组织坏死,香香的左足前端做了截肢。香香一家是外地人,在乌鲁木齐市没有亲戚。香香的大姐阿迪11岁,正上小学三年级,弟弟才刚满两个月,全家人生活来源就只有父亲阿木开出租车的收入。第一次手术后,香香家里仅有的1万8千元钱已经用完,该事故车辆司机已经向医院垫付了2万7千元钱,因家境困难,他正在找亲戚朋友借钱。香香的主治医师说:因为组织坏死,香香左足前端已经截肢,大腿处骨折还未处理,后期还需要3到4次手术,费用在10万元左右。目前正急需这10万元进行接下来的手术。

    阳光产险新疆分公司理赔服务部的员工踪晶在看到这篇新闻后,第一反应是对肇事司机的名字非常熟悉。因为在近期处理的一起理赔案件中,阳光保险向事故车辆被保险人垫付了1万元交强险赔款,被保险人与新闻中提到的肇事司机姓名一致。随后,分公司很快确认了他正是阳光保险的承保客户。

    在对案件的情况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阳光产险新疆分公司决定在其车辆保险责任限额内预付保险赔款10万元,先用于伤者治疗。当天下午,分公司副总经理张志强、理赔服务部相关人员一起前往医院慰问了香香一家,将10万元赔款交付院方用于手术。香香的父亲对突如其来的车祸痛苦万分,面对阳光保险的“雪中送炭”,他表示:阳光保险送来的这份关爱,感激之情无法用语言表达,是阳光保险为他的家庭点亮了希望的灯光。

    据悉,一般的汽车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报案、查勘、人伤调查、人伤核损、核赔、支付等六个流程,而人伤核损环节需等到治疗结束后才能开展。且从人伤核损到支付赔款通常需要15个工作日的时间,而一般情况下抢救垫付款项最高额度仅为1万元。此次,阳光产险新疆分公司打破常规人伤理赔流程,预先为事故伤者支付大额保险赔款,在新疆保险行业尚属首次,树立了行业典范,体现出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阳光保险全体员工祝愿香香早日康复,希望阳光的关爱能帮助香香和她的家庭尽快走出痛苦和困难,重返阳光灿烂的美好生活,香香加油!阳光保险支持你。(方乐)

张田夏荫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