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9 11:28:00 作者: 侯捷宁 来源: 证券日报
昨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召开《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座谈会。基金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协会将进一步做好全行业的诚信自律工作,完善诚信制度体系建设,结合资格管理和自律惩戒,健全基于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管和投研人员的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并对保持良好诚信记录的主体予以鼓励和表彰,同时强化预防和约束不诚信行为的功能。
上述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行业诚信建设的新起点。协会呼吁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学习理解并遵守《基金法》规定,切实履行诚信义务。基金业协会将结合行业特点和业务发展实际,与各方加强沟通,以求实创新的精神推进基金业及各市场主体落实《办法》,促进提升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管和投研人员的诚信水平,进一步做好全行业的诚信自律工作。
下一步,协会主要抓好以下方面:一是推动基金行业各方主体在实践中加强普遍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将诚信建设纳入公司发展战略和机构管理之中,完善诚信制度体系建设。二是结合资格管理和自律惩戒,健全基于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管和投研人员的诚信管理信息系统。依照《办法》的要求,以良好诚信记录作为全面反映机构内在素质的重要指标,并对保持良好诚信记录的主体予以鼓励和表彰,同时强化预防和约束不诚信行为的功能。三是基金业协会将加强与监管部门及其他行业组织合作,形成诚信信息的共享机制,加强全行业以诚信为重点的教育引导,促进解决行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不断增强全行业对诚信的认识,普遍提高行业诚信和职业道德水平。
基于对基金行业发展规律的认识,与会基金管理公司高管纷纷表示,在基金管理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中,在对员工的基本要求中,必须将诚信置于重要位置。华夏基金、建信基金等认为,基金业要得到千百万投资者的信赖,诚信是第一要求,只有把诚信放在首位、把维护持有人利益作为核心价值观,坚持诚信、规范、专业和创新的经营理念,才能有基金管理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座谈会上大家谈到,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评价机构等市场主体具有共同的诚信要求。《办法》的发布执行,为市场主体诚信建设的深入发展提供了新契机,使各主体诚信建设的方向和任务更加明确。首先,诚信是基金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立身之本。市场主体要从每个岗位和每项业务抓起,倡导“人人诚信、远离失信”的风气;其次,诚信是为持有人创造价值的基础。基金管理人的敬业诚信、才能为持有人创造更好的投资业绩;第三,诚信是基金管理公司有效风控与合规管理的前提。基金公司要以诚信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支持公司内控体系发挥作用,才能取信于投资者、市场和社会。
业内对诚信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但更多处于思想认识和道德自觉方面,《办法》的发布,使资本市场和基金业诚信建设又增加了“有规可依”的新维度。华商基金表示,国内绝大多数金融企业都把诚信作为核心价值观,《办法》出台之后将促进公司各项诚信自律机制更加全面、对不诚信行为的约束更加有效,基金业整体诚信建设水平有望获得质的提升。长盛基金认为,《办法》有助于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可更好执行对人才价值观的严格要求。南方基金谈到,在约束和打击失信行为方面,过去主要是侧重于道德评价体系,《办法》颁布之后,诚信建设将会纳入法制规范轨道。在整个社会都倡导诚信建设的大背景下,资本市场立规推进诚信建设是一项创新,也非常及时。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