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30 08:44:00 作者: 桑海波 来源: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9月29日讯(记者 桑海波) 29日,省政府网站转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要求,今后将进一步向民资开放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等五大领域。
意见指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包括进入交通运输、能源基础设施领域,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建设、运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参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教育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包括物流业以及物流基础设施领域。
此外,安排政府性资金时对民间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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