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30 08:54:00 作者: 王亚楠 来源: 大众网--大众日报
□记者 王亚楠 通讯员 王静雯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联合通报了2011年度全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情况,根据《山东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17市共获得奖励资金3000万元,其中济南市获得最高奖金370万元。
据介绍,我省于2007年底出台了《山东省污染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并于2010年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省级财政设立污染减排和环境改善“以奖代补”资金,每年对全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较好和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市进行奖励,分为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管理、水环境质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4个奖项。
2011年,全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分别削减1.68%、1.98%和2.86%;省控59条重点河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了11%和30.5%;全省空气质量良好率同比上升10.2%,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4%和11.2%。在全国重点流域治污考核中,实现了淮河流域“五连冠”和海河流域“三连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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